深圳罗湖打印机粉碎服务_深圳罗湖复印机租赁

  

深圳罗湖打印机粉碎服务_深圳罗湖复印机租赁

  每天准时为您送上新鲜的法律饮品深圳罗湖打印机粉碎服务,让您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法治资讯。

  丙申年

  2017

  July

  03

  星期一

  六月初十

  法治要闻

最高检将制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实施细则

  记者日前从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获悉深圳罗湖打印机粉碎服务,最高检将及时制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实施细则,科学谋划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加强公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热案关注

生母伙同男友遗弃婴儿致其冻死 两人分别获刑3年

  面对刚刚出生的亲生儿子,未婚妈妈马某婷非但没有尽到母亲该有的责任,反而不顾孩子安危,伙同男友将孩子弃置在垃圾桶旁边,结果导致孩子被活活冻死。前日,马某婷及其男友杨某富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分别被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石油大学教授被控贪污科研经费323万 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

  

△6月30日,石油大学教授王新海在一中院出庭受审。王贵彬 摄

  通过虚开劳务费、虚开发票等方式,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教授王新海单独及伙同深圳罗湖打印机粉碎服务他人,共计套取科研经费576万余元,并将323万余元据为己有。同时,为感谢在中石油担任领导的老同学给予的项目帮助,王新海还先后给对方50万元好处费。6月30日,其因涉嫌贪污罪和行贿罪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

  新法资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7月1日起实施 调处物业纠纷纳入综治考核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于7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条例》首次提出将物业服务纳入到社会管理机制中,即调解处理物业管理服务纠纷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典型案例

向冰豪等故意伤害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向冰豪,男,土家族,1997年4月20日出生,无业。

  被告人曹某,男,土家族,1998年7月21日出生,无业。

  被告人刘林,男,土家族,1998年3月13日出生,务工。

  2016年5月10日凌晨,被告人向冰豪与深圳罗湖打印机粉碎服务他人发生纠纷,恼怒之下用手砸玻璃致手指受伤。当日2时许,被告人曹某、刘林陪同向冰豪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诊治。医生汪某某查看后告诉向冰豪伤口需缝合,向冰豪要求仅包扎伤口,不同意缝合,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向冰豪、曹某、刘林遂上前殴打汪某某,向冰豪持跳刀捅刺汪某某背部,曹某持跳刀划刺汪某某面部,刘林用拳脚踢打汪某某,后三人逃离现场。汪某某面部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背部刺伤导致开放性血胸、胸腔贯通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向冰豪、曹某、刘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向冰豪、曹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深圳罗湖打印机粉碎服务;刘林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曹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向冰豪、曹某、刘林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向冰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对被告人曹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对被告人刘林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上述判决已于2016年12月6日发生法律效力。

  (三)典型意义

  医患双方,信则两利,疑则两伤,唯有相互信任、相互尊重,才能战胜疾病,实现共赢。医生提出的治疗方案是基于医学知识作出的专业判断,患者既然选择到医疗机构就医,就应选择信任医生,即便对医生提出的治疗方案有不同意见,也应通过合理方式、正当渠道进行沟通解决,而不是动辄诉诸暴力。本案就是一起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因治疗方案与医务人员发生口角,进而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在充分考虑三名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曹某系未成年人、刘林系从犯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的同时,对三名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实刑,体现了对此类动辄暴力伤医犯罪的严惩。

  

  7月3日

  中国第一条铁路通车

  在141年前的今天,1876年7月3日 (农历闰五月十二),中国第一条铁路通车。

  1874年英商怡和洋行等多家外商洋行组建吴淞铁路公司(WoosungRailwayCo.ltd.)经上海道台沈秉成(他是已故著名书画家沈迈士的祖父)批准,同年12月,上海至吴淞的淞沪铁路工程开工。1876年7月3日(距今141年),淞沪铁路上海至江湾段通车,每日往返6次。上海火车站设在今河南北路、塘沽路、彭泽路相交形成的一块三角形地块上,今河南北路历史上叫作“铁马路”,彭泽路菜场叫作“铁马路菜场”,就是因淞沪铁路和火车站而得名的。

  

  声明:以上内容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独家编辑整理,内容来源于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新浪法院频道等。

  长

  按

  关

  注

  公开公正 ? 廉洁高效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微信号:luohufayuan

  新浪微博:@深圳罗湖区法院

客户评论

我要评论